王幗英符合「吹哨者」定義,金管會要求永豐金妥適處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06 10:00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 (5) 日表示,依金管會調查顯示,先前遭永豐金 (2890) 解職之前副總王幗英,以及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皆符合「吹哨者」定義,要求永豐金應對續留原工作者保護工作權、對自願離職者則應給予合理離職金,金管會也規劃於本週四(7 日)邀集相關業者開研討會。永豐金先前無預警解職王幗英,引發外界關注,顧立雄表示,經金管會一個多月調查結果顯示,王幗英與張晉源之舉報內容,確實有揭露永豐金於相關案件中涉有弊案,因此認定兩人皆為吹哨者,並強調已要求永豐金依保護吹哨者之本旨,予以妥適處理。
針對舉發三寶案的吹哨者張晉源,先前為永豐銀總經理,現調職為金控副總,顧立雄表示,其在接受司法或行政調查時,永豐金可對他的職務進行必要性調動,但在司法偵查程序終結後,不得因員工有直接或間接的吹哨行為,使其受到不公平對待。
顧立雄表示,由於目前吹哨者制度才正研擬,將納入金控及銀行業的「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只先要求永豐金改善、妥適處理,並不會開罰。顧立雄也強調,金管會後續將督導金融機構,依相關法規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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