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香港不承認數碼代幣 規管ICO做法與星相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07 11:21
香港財庫局局長劉怡翔昨 (6) 日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香港並不承認「數碼代幣」是貨幣,同時亦不會推出加密數碼貨幣交易平台交易牌照;香港證監會並會視乎首次代幣發行 (ICO) 的個案情況,進行規管。
香港《文匯報》報導,昨天有議員問到香港會否參考新加坡的做法,就規管 ICO 發出明確的指引,劉怡翔回應稱,新加坡金管局的聲明及指引和香港證監會於今年 9 月 5 日發出的聲明,兩者在性質上基本一致,都是提醒市場參與者,視乎個別 ICO 的事實和情況,現行的金融監管法例可以適用於這些活動。
新加坡對 ICO 的規管與香港相類似,若在 ICO 中發售的數碼代幣屬資本市場產品,將受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例 (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 監管。
至於日本設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發牌制度,劉怡翔指出,日本當局將加密數碼貨幣視為有法律效力的支付方式,並將其交易平台納入規管,這個做法相信是考慮到加密數碼貨幣在日本市場的發展情況,而有關情況在其他市場並不一定適用。香港以外,英國和新加坡等市場都沒有類似的做法,而大陸和俄羅斯更禁止加密數碼貨幣交易平台在境內運作。
他續指,因應不同市場的發展情況,各地的監管機構就 ICO 和加密數碼貨幣的監管採取不同的處理手法。有個別監管機構採取全面取締,亦有監管機構在現行的監管制度下作出規管。香港監管機構方面過往已多次指出,「數碼代幣」並不是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並沒有實物或發行人支持。基於其高度投機性、匿名性、運作是在網上進行等特點,市民要小心潛在詐騙及投資風險。
在推動虛擬銀行方面,劉怡翔表示,金管局參考了一些海外經驗,認為不設實體分行的虛擬銀行在商業上和技術上是可行的,該局今年 9 月公佈一系列推動香港發展智慧銀行的措施中,亦包括引入虛擬銀行,目前相關工作已經展開,過程中金管局亦有諮詢本地科技公司及海外機構的意見。
根據《銀行業條例》下現行發牌制度,不論金融機構或科技公司,只要符合發牌條件及一系列審慎監管要求,都可申請成為銀行,經營虛擬銀行業務。
比特幣持續飆升,周三 (6 日) 觸及 12000 美元後不到 24 小時,美東時間下午 6 點前,Coinbase 交易所平台的交易價格已突破 14000 美元大關,來到 14344.22 美元。CoinDesk 美東時間下午 6 時 16 分,比特幣平均價格為 13810.72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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