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申請合法化遭否決 已被款421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3月13日消息,據台灣“中央社”報導,美國打車軟件Uber春節前向“交通部”提出成為丁種運輸業但可免稅要求,台灣“交通部”予以否決。
Uber進入台灣市場已1年多,申請登記為信息服務業,實際上卻經營運輸業,Uber號召私家車加入以兼職方式賺外快。2014年9月,“交通部公路總局”以違法營業及破壞市場,對Uber及加入Uber的私家車司機進行了處。
“交通部”稱,Uber提升顧客服務的想法很好,但建議Uber申請運輸業登記,和其他出租車或租賃車公平競爭,並依法繳稅,但Uber卻拒接受。
春節前,Uber向“交通部”提出建議,要求在現有甲、乙、丙3種運輸業外,新增丁種運輸業,讓Uber成為交通部認同的合法運輸業。“交通部”回應稱,Uber的要求是丁種運輸業不必繳稅,理由是Uber司機只是兼職,不是常態經營。“交通部“指責Uber只是替違規找藉口,對其要求予以否決。
據統計,自去年9月至11日,“交通部”對Uber公司開出164張單、金新台幣2125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421萬元),對Uber私家車司機的開出163張單、金為823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63萬元)。
Uber已向“交通部”提出行政訴求避免強制執行,目前Uber已繳金400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9萬元),加入Uber的私家車司機已繳金150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30萬元)。(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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