蠔涌廠房爆炸品案 三被告判囚26至46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15 16:25
西貢蠔涌舊廠房前年搜出懷疑爆炸品案, 5名男子被起訴串謀製造炸藥、管有炸藥等罪。陪審團早前裁定其中三名被告罪名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首被告陳耀成﹑次被告鄭偉成和第三被告彭艾烈,被裁定管有爆炸品﹑串謀製造爆炸品等罪名成立,另外兩名被告則無罪釋放。
案發在前年六月,警方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獲可用來製造高爆炸性炸藥的爆炸品及多種化學品,並發現有化學品燒過的痕迹,相信有人在廠房作測試,警方其後拘捕並起訴被告。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 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