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鋒工業: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28
2.公司名稱: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106/12/28經濟日報報導內容:
「...目前在手訂單12億元,能見度達四個半月...」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6/12/28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
人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相關實際數字,蓋依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另訂有內部營運目標,但未作財務預測,相關財務訊息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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