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不實報導 中廣將告毀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30 10:14
針對《上報》於 (106 年 12 月 28 日) 以標題指出 [中廣弊案曝光]「高育仁 50 億買不到,趙少康 10 億賤價取得」為題,意圖誤導輿論及大眾,詆毀趙少康先生以賤價取得中廣股份等諸多不實報導,中廣公司說明如下:
報導指出,「根據《上報》獨家取得檢方掌握高育仁當時曾兩度向國民黨旗下華夏、中投公司洽購中廣公司的兩份關鍵申請書文件顯示,當初高育仁曾分別表達願以新台幣 50 億元、15 億元買下中廣;不僅如此,在 15 億元洽購中廣股權及廣播業務營運資產部分,高育仁更開出在簽約時先付 5 億元訂金、其餘 10 億元尾款在一年內付清的優渥條件」。相關報導內容及標題嚴重誤導輿論及大眾,實則,如趙少康先生在聽證會中說明,據瞭解當初高育仁先生對中廣股權買賣提出兩次報價分別為 50 億元協議洽購中廣公司之全部股權及有形、無形總資產包含所有不動產及中廣公司媒體事業與廣播業務相關之營運資產。第二次報價 15 億元僅針對中廣公司媒體事業與廣播業務相關之營運資產(發射站土地)。
最後中廣公司股份轉讓的金額為 57 億元,遠高於高育仁先生所出價的 50 億元。高育仁先生第二次僅針對中廣公司媒體事業與廣播業務相關營運資產(發射站土地)出價 15 億元。此部分相關營運資產(發射站土地)為 6.5 億元 ,媒體事業部分為 8.5 億元。趙少康先生對媒體事業的部分承購的價格是 10 億元,相關營運資產(發射站土地)一樣為 6.5 億元 (此部分有優先承購權),若需購入相關營運資產(發射站土地)時,則需支付 16.5 億元,媒體事業的取得價格仍是最高,並無報導所謂「賤價取得」。買賣條件非單以價金高低評估,仍需綜合考量其他因素。趙少康先生除經營媒體有優異績效外,其亦退出政黨活動,無黨無派。高育仁先生為國民黨大老,當時中廣公司股份若賣予高育仁先生,恐被社會大眾質疑黨政軍是否退出媒體?此點趙少康先生均已於聽證會充分表達,媒體不應一再單以買賣價金之狹隘觀點評斷中廣股權交易。
《上報》意圖以不實的標題,嚴重砥毀趙少康先生名譽,因相關不實報導亦影響中廣公司形象,衝擊公司業務,趙少康先生將於近日針對《上報》提出告訴,希望媒體報導相關新聞時,以充分的證據及求證相關當事人,勿以臆測方式、聳動標題及不實的內容作為報導,如再有相關不實的報導,中廣公司亦將一併提告,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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