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新聞】全國政協黃英豪行賄罪名不成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08 12:14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涉嫌行賄,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英豪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一於區域法院作出裁判,黃英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現年54歲的黃英豪被控於2009年8月,向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代理人許浩明以優惠價出售公司優先股,涉嫌誘使對方在商業決策上作出偏袒決定。黃英豪早前否認控罪,審訊期間一直獲准保釋。
法官裁決時表示,黃英豪品格良好,他以優惠價向許浩明出售優先股,是為了獎勵對方過往為公司的付出,法官並不認為事件中有刻意隱瞞或不誠實,亦無證據顯示許浩明曾經優待黃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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