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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裕興:澄清107年1月18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即時報導、聯合新聞網..等

2.報導日期:107/01/18

3.報導內容:


有關彰化銀行東莞分行鑑價報告收取回扣舞弊事件中提及本公司部分.....。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對該報導本公司無法評論。

(2)本公司對於該筆貸款取得提供十足擔保品並符合內控程序。

(3)相關資訊請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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