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廠商豈會為4年防衛性關稅外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1-24 09:44
美國將針對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的進口,採取 4 年防衛性關稅,第 1 年就是 30%,後來逐年調降,但進口電池仍有每年 2.5GW 的免稅額度。經濟部貿易局回應表示,沒有聽說廠商因此就要外移、遷廠的,因為不可能為了 4 年的防衛性關稅就到美國設廠。工業局也認為廠商不用擔心,因為國內有綠能政策,可以支持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的外銷轉內需。(記者陳儷方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太陽能晶矽電池及模組」全球防衛措施,就等美國總統川普核定,這項救濟措施內容將對進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及模組,採取 4 年防衛性關稅,稅率逐年為 30%、25%、20%,以及 15%,但進口電池每年還是有 2.5GW 的免稅額度。
對於美國針對太陽能電池及模組進口可能採取的措施,經濟部貿易局長楊珍妮說,這是針對全球各國祭出的防衛措施,並非針對台灣,只是台灣出口很多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到美國,目前尚不清楚免稅額度的配額,如何分配,所以無法進一步評估對國內太陽能廠商的影響,「你用了這樣的防衛措施,因為防衛性關稅的效果是限制了進口,所以我們才會說,對全球這個產業的供應鏈是不是會造成一些影響。」
這項防衛措施可能排除適用已跟美國簽署 FTA 的國家,所以產地在新加坡或加拿大的廠商,可能不會受到影響,但貿易局也認為,國內廠商不可能因此就外移,因為要考慮的因素太多,而且防衛措施只有 4 年,「有那麼快嗎?馬上到新加坡加拿大去設廠,難到不需要考量當地的產業發展、勞動成本、土地資源各方面都不需要考量嗎?」
工業局也不擔心業者產品的出路,工業局認為,我國綠能政策 2025 年要有 20GW 的太陽能電量,至少可以外銷轉內需。
相對於南韓及中國的反應,台灣真的溫和許多,目前貿易局並沒有要到 WTO 提告的打算。
中廣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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