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雅:澄清大眾媒體報導之相關說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8-01-26 10:00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1/262.公司名稱: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107/01/26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報載法人預估寶雅今年每股純益超過10元。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且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媒體報導內容純屬媒體臆測,相關資訊以本公司公告申報為準。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新金控: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二次次順位公司債還本付息下一篇地心引力:公告本公司名稱由「群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地心引力股份有限公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