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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當繳稅冤大頭 寒假過年打工 3招防範雇主虛報薪資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2-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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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當繳稅冤大頭,寒假過年打工,應保留薪資單以防範雇主虛報薪資。(鉅亨網資料照)

寒假期間,學生經常爭取打工機會,有些不肖雇主,就看準學生社會經驗不足,申報薪資時以少報多,藉此逃漏稅,增加學生家庭稅負,對此,國稅局今 (5) 日提醒,民眾寒假打工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印領清冊金額與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不可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以及勿將身分證件或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每年寒暑假是學生最重要的打工期,許多學生在未有警覺及防備之下,將身分證明文件或印章提供他人使用,在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或收到稽徵機關綜合所得稅核定補稅通知時,才發現被虛報薪資。


由於未成年子女須與父母合併申報綜所稅,國稅局就曾接獲家長來電詢問,為何子女打工僅領數萬元薪水,收到的扣繳憑單,卻顯示薪資所得高達幾 10 萬元,引起徵納雙方困擾。

對此,國稅局表示,民眾若發現薪資所得被虛報,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在他單位工作證明、在學、服役或出國等證明文件,並向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而寒假打工時,民眾也要留意,切勿將身分證件或印章等重要資料交付他人,領取工資時要詳細核對印領清冊金額與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也不可在空白薪資表上簽名蓋章,避免被不肖公司行號虛報薪資,成為逃漏稅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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