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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成:澄清媒體報導有關股利配發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2/12

2.公司名稱: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5版

6.報導內容:力成董事會已經通過每股配息6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關於上述報導內容,本公司尚未召開董事會決議106年度之盈餘分配案,特此澄清!

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之資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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