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也是個資!德法院判定 臉書真名制違反隱私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2018-02-14 16:19
德國法院判定,臉書的真名政策違法,臉書用戶應可獲准使用假名登入,以保護長年來的隱私法。
德國柏林地區法院上個月做出此判決,但直至現在才由提告方德國消費者組織聯合會 (VZBV) 公開細節。
《路透社》報導,臉書將繼續上訴,但也稱會做一些改變以符合 6 月將生效的歐盟隱私法規。臉書發言人表示,「我們一直戮力確保指導方針清晰易懂,且臉書提供的服務完全合法。」
根據 VZBV,法院認定臉書的真名政策是取得用戶個資以分享其姓名的一種「隱密手段」,而這也是臉書沒有適當獲用戶同意就取得的數十種個資之一。法院也指出,臉書在一些默認選項上沒有提供用戶清楚的選擇,例如在聊天中分享自己的所在位置等,並且駁斥臉書一條規範,該規範允許臉書使用大頭照之類的資訊在「商業贊助或相關內容」上。
VZBV 指出,儘管如此,他們沒有在法庭上大獲全勝,因為臉書聲稱自己提供的是免費服務,而這想法深植人心,但其實 VZBV 則主張消費者付出了「個資」,另外 VZBV 在一些隱私爭議上也落敗,因此也打算上訴。
一來這是地方法院的判決,二來雙方都打算上訴,因此這不會是確定判決,但這對臉書來說仍是不好的消息,或許對用戶來說是好消息。
臉書與歐洲國家和歐盟隱私法規糾纏多年,該地區的相關法規比美國更為嚴格,雖然臉書可能依據各國法規制定規則基礎,但歐洲消費者如果打贏司法戰,也有可能提高全球用戶捍衛隱私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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