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3/132.公司名稱:鮮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2017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5,617,000元、董監酬勞為新台幣2,808,000元,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