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1起開徵 今年稅額逾620億元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3-28 18:12
財政部今 (28) 日舉行牌照稅開徵記者會,宣布今 (2018) 年使用牌照稅於 4 月 1 日開徵,繳納期限至 4 月 30 日。根據統計,今年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共 723.59 萬輛、年增 13.48 萬輛;稅額約 620.64 億元、年增 7.66 億元,日前直轄市與地方政府稅捐稽徵機關,已寄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給納稅義務人。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指出,以六都來看,開徵車輛數以桃園市增加 1.9 萬多輛、年增 2.73% 成長最多,主要因為營業用小客車增加較多。
林延文表示,今年自用車輛及機車全期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輛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 4 月 1 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課徵對象包括自用車輛、營業用車輛,以及 151cc 以上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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