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權上市市值門檻 港交所100億 新交所:我18億就可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9 08:35
繼中國計畫推出中國預託證券 (CDR),以及香港即將容許「同股不同權」企業之後,新加坡昨(28) 日亦就引入非同權新股發出諮詢文件。雖然新加坡對非同權公司的規限,與香港構思中的方案大同小異,但新加坡對該等公司的市值要求僅 3 億新加坡元 (約 18 億港元),預計將主力吸納中小型新經濟企業。
《星島日報》報導,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昨天發出非同權諮詢文件,為吸納新經濟企業作準備。根據新交所的方案,非同權股東的投票權,最多是普通股東的 10 倍,並且只有董事才有額外投票權。當該名董事離任,或者出售股權,有關股份將自動轉換為 1 股 1 票的普通股份。港交所即將公布的非同權方案,亦有類似的條款。
不過,新交所只要求非同權新股符合當地主板的一般上市門檻,即市值不能低於 3 億新加坡元。至於港交所剛完成諮詢的方案,則要求非同權公司最少要有 100 億港元市值。如果非同權新股未能達到一年 10 億元收益的門檻,市值更要超過 400 億港元才可以上市。換言之,對於公司市值方面,港交所的要求較嚴格,中小型非同權公司如要上市,兩者之中只可選新交所。
此外,新交所要求非同權公司在核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之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都必須佔多數,並且由獨董擔任上述各個委員會主席。港交所只對提名委員會有同類要求,但港交所有建議非同權公司成立企業管治委員會,以保障小股東,大部分成員以及主席都必須是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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