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9 09:49
3月29日消息,財政部印發《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為實現宏觀調控目标,保持年度間政府預算的銜接和穩定,各級一般公共預算設置的儲備性資金。各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得設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提出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設置、補充和動用的具體方案,報經同級政府同意後,編入本級預決算草案或者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
編制一般公共預算草案時,可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彌補一般公共預算出現的收支缺口,動用的資金應當編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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