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本公司106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配合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案件公告檢查表之修正,將查核報告意見類型細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30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上市公司自105年度財務報告已採用新式查核報告,配合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
案件公告檢查表之修正,將查核報告意見類型細分。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6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之意見類型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無保留意見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仍維持無保留意見,類型再細分為其他事項係採用其他會計師
查核(核閱)報告且欲區分責任。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對原財報內容並無任何影響。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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