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92.增資資金來源: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12,000仟股(含)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依最終發行價格計算之6.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辦理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除保留發行總數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辦理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未來營運所需、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或轉投資事業等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之(2)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