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09
2.公司名稱: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7年4月4日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法人表示,今年潤隆在五大案加持下,獲利不僅可望大賺一個
股本,更有機會同步寫下新高紀錄。另外, 目前公司未來四年業績已儲備完成
,估計未來每年平均都有賺進一個資本額實力,成為興富發集團獲利金雞。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
主,報導中所載之『獲利不僅可望大賺一個股本.....估計未來每年平均都有賺進
一個資本額實力等』係屬市場法人、媒體自行推估。
8.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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