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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系通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2號 科管局活動中心一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六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監察人民國一百零六年度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

(4)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六年度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一百零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民國一百零六年度虧損撥補之議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處理準則」部份條文案。

(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七名董事(含三名獨立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A.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董事會亦得提出獨立董事

候選人名單。

B.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三名。

C.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期間:民國107年4月23(一)日起至107年5月3日(四)止,

受理時間為各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

5月3日(四)下午五時前親自或郵寄【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蓋有原留印鑑之提名文件

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並取得回執聯。提名文件應蓋有原留印鑑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D.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名處所:本公司股務單位(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

一路一之二號)。

E.提名股東應檢附文件:提名股東基本資料表、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

名股東持股證明。

F.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未檢附如下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a.學(經)歷、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及獨立性之相關證明。

b.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承諾書。

c.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暨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d.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G.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檢附之表單格式,請聯絡本公司股務單位索取。(聯絡

電話:03-5780393 分機:111 承辦人:林小姐)。

H.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

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

I.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a.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b.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c.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d.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e.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J.其他說明: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依公司公告檢附並備齊各項書件,向本公

司提出,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董事會審查通過之獨立

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

,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2)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處所、期間及受理方式:

受理處所:系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一路一之二號)本

公司股務單位。

受理期間:107年4月23日(一)至107年5月3日(四)。

受理方式: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4月23(一)日起至民國107年5月3日(四)止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5月3

日(四)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俾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

(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

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一路一之二號)。

(4)本次股東常會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新光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5)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5月26日至107年6月22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6)107年股東常會召開時間為6月25日(一)上午9時正,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8時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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