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倉佑:公告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暸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25

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之財務資料如下:

期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 最近四季累計

科目 (104年10月自結數) 期增減% (104年3季核閱數) 期增減% (103年4季至104

年1-3季核閱數)

營業收入 195.4 0.57% 593.7 4.91% 2,353.10

(百萬)

稅前淨利 16.9 38.52% 65.1 84.94% 177.20

(百萬)

本期淨利 15.2 78.82% 53.3 93.82% 132.30

(百萬)

每股盈餘 0.14 27.27% 0.48 77.78% 1.28

(元)

二、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

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定,與公司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

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四、本公司所公告之金額係以IFRS合併自結數為比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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