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0
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
「聯亞首季營收季減8%,10G市場出現雜音」內文所述:「...客戶遞延對10G PON磊晶
圓的拉貨訂單...恐延遲10G PON對聯亞營運貢獻的時程。...首季毛利率,預估落在
56.3%...」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10G產品需求及出貨並無其所述情況,予以澄清。
(2)本公司未發佈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之資料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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