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今(19)日宣布,為了提升上市審查效率,整合原有經理部門審議及內部審查會議,縮短股票申請上市的審查期限,日後股票申請上市案自送件申請日起算,6週內提報審議委員會審議。至於已上櫃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案件,也調整為1個月內,由經理部門決議後提報董事會核議。證交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為審查程序相關會議的整合,證交所對股票申請上市案的審查作業,仍依循既有的規定嚴謹執行,上市審查品質不受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