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是員工還是包商?來聽聽加州法院的最新裁決
鉅亨網編譯林懇 2018-05-02 14:46
美國加州最高法院的週一(30 日)裁決,將限制企業將工人分類為不符合某些福利、和就業保護條件的獨立承包商,此裁決有望動搖 Uber 等類似「打工經濟」的模式。
根據加州法院週一的最新裁決,涉及包裹派送司機等符合條件的人員,採取了廣泛的定義。這些人員將被視為員工,有望根據工資法律符合最低工資、休息時間、和其他福利等。
法院宣佈,加州雇主要證明一名工人是一名獨立承包商,需通過所謂「ABC 標準」的 3 個條件:
- 工人不受控制和指導
- 該工作非公司的業務項目,例如商店僱用來修理洩漏水的水電工
- 該工人從事既定行業或貿易。
該裁決僅針對加州,但它反映了麻州和紐澤西州已經採用的就業標準。為了適用裁決的審判,工人得去法院或仲裁處理他們自己的案件。實際上,只有那些沒有最低工資或被剝奪加班費或其他福利的人才會提起法律訴訟。但是這項裁決降低了這類人事的門檻,律師也將有更大的動力來代表他們。
然而,近期也有偏向僱主的法律裁決,如費城聯邦法院上個月裁定,優步 UberBLACK 服務的豪華轎車司機是獨立承包商,而不是僱員。
與此同時,英國的法院去年秋天裁定,Uber 的司機實際上是員工。
聖路易斯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 Miriam Cherry 提道,目前人們對此議題仍存在諸多疑惑。
過去 10 年左右,傳統固定工作以外的工作人數急遽增加。經濟學家 Lawrence Katz 及 Alan Krueger 的研究之一發現,非傳統工作的工人比例從 10 年前的 10.1% 躍升至 2015 年的 15.8%。這個數字包括臨時幫助工作者、獨立承包商、自由職業者、和工作人員共享 Etsy 等。
許多勞工經濟學家認為,企業只是在試圖削減成本。上市公司受到股東的壓力,專注於核心業務並實現利潤最大化。企業不必為獨立承包商提供健康保險或其他福利,也不需要支付社會保險或失業保險稅。他們也不受最低工資法或加班規定的約束。
但是,有些人享受非傳統工作的靈活性。這些人通常年齡較大,受過良好教育的專業人士,如軟件開發或法律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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