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7/05/022.法人名稱:高雄市政府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史哲/高雄市政府副市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22至109/06/217.新任生效日期:107/05/028.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5月1日高雄市政府來函,改派史哲先生接任法人代表,本公司今日收到函文始生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