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香港2018年首季業績錄得強勁增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03 16:09
香港 2018 年 5 月 3 日電 / 美通社 / -- 宏利在香港的業務公司(「宏利香港」)[1] 今天公布 2018 年首季業績表現強勁。
相對於 2017 年首季,本季業績重點如下:
-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增長 10% 至 12 億港元
- 財富與資產管理總流入增長 38% 至 84 億港元
- 保費及存款總額增長 37% 至 178 億港元
- 新造業務價值增長 31% 至 7.21 億港元
- 截至 2018 年 3 月底,按管理資產計算,宏利在香港的強積金市場佔有率為 22.5%;而在 2018 年 1 月至 3 月期間,按預計現金淨流入計算,宏利在香港的強積金市場佔有率為 27.2%
- 代理人數目: 增長 11% 至 7,633 人
宏利香港首席行政總監萬士家表示:「我們對公司在 2018 年首季的業績表現感到高興,尤其是公司在財富與資產管理總流入、保費及存款總額以及新造業務價值方面均錄得強勁增長。憑藉公司的財政實力、以客為本的方案和強大的分銷實力,我們定能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並為香港的主要持分者提供長遠價值。」
2018 年首季宏利香港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為 12 億港元,較 2017 年首季的 10 億港元增長 10%,這受惠於以客戶為本的方案,而旗下日趨壯大的代理人渠道亦進一步錄得佳績。
萬先生續說:「除了代理人團隊,經紀渠道以及我們的主要銀保夥伴星展銀行亦帶來銷售貢獻,令季內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錄得增長,反映公司的多元化分銷策略取得成效。」
2018 年首季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的總流入為 84 億港元,較 2017 年同期的 60 億港元大幅增長 38%,這主要由於強積金個人帳戶轉移宗數、新僱主客戶數目、來自渣打銀行的強積金銷售額均錄得增長。截至 2018 年 3 月底,宏利繼續成為全港第一大強積金計劃保薦人,期內按管理資產計算,宏利在香港的強積金市場佔有率為 22.5%;而按首季預計現金淨流入計算,宏利在香港的強積金市場佔有率為 27.2%。
宏利香港在 2018 年首季的保費及存款總額為 178 億港元,較 2017 年同期的 129 億港元增長 37%,這由於期內新造業務錄得增長,而續期保費亦告上升。
2018 年首季的新造業務價值為 7.21 億港元,較 2017 年首季的 5.45 億港元增長 31%,反映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錄得增長,邊際利潤亦有所提升。
萬先生說:「公司在首季的另一卓越成就,就是推出 claimsimple.hk 網上索償方案,透過這項創新服務客戶可經由流動通訊設備或個人電腦,在一分鐘内隨時隨地於網上提交有關醫療保險的索償申請。在推出後的短短三個月內,經由這一網上平台收到的客戶醫療保險索償申請,已佔醫保索償申請總數的超過 20%。展望未來,我們將繼續推出其他電子服務以配合客戶的現代化生活方式。」
[1] 宏利香港涵蓋在香港的所有業務,包括保險、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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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香港 2018 年首季業績錄得強勁增長
宏利香港概覽
宏利香港透過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為個人及機構客戶提供一系列保障及財富管理方面的產品和服務。這三家公司均為宏利集團屬下的成員公司。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主要的金融服務集團,致力幫助客戶啟迪人生決定,讓他們的生活樂享豐盛。本公司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營運,而在其他地區則以「宏利」的名稱經營。本公司為個人客戶、團體客戶及機構客戶提供理財建議、保險及財富與資產管理方案。截至 2017 年底,本公司旗下約有 35,000 位員工和 73,000 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共同為逾 2,600 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超過 11,000 億加元(約 67,000 億港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 269 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服務客戶逾百載。本公司的環球總部位於加拿大多倫多,並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 MFC 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 945 上市。
註:
i 所有百分比率的變動均以按年方式呈列,強積金市場佔有率除外。
ii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之呈報,旨在確保新造業務價值的披露範圍與行業慣例相互一致。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涵蓋保險產品、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包含定期保費 / 存款銷售額的 100%,以及整付保費 / 存款銷售額的 10%。
iii 保費及存款總額為以下各項的總和:(i)扣除再保險後的一般基金保費,即呈列於宏利「綜合收益報表」的保費;(ii)撇除種子資金的獨立基金存款(「來自保單持有人的存款」);(iii)投資合約存款;以及 (iv) 互惠基金存款。
iv 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總流入涵蓋基於收費而甚少或並不涉及保險風險的業務,其中包括互惠基金及公積金產品。
v 新造業務價值指報告期內銷售額所引致的內涵價值變動。新造業務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藉助投資假設,將報告期內售出的新業務之預期未來可分派盈利,扣除資本成本後得出的股東權益現值。該投資假設與計算內涵價值所採用的假設互相一致。新造業務價值是一項有用指標,可用以評估宏利香港新造業務的價值所在。
vi 強積金市場佔有率,乃按計劃保薦人的強積金管理資產及現金淨流入計算。資料來源:截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的《Mercer 強積金報告》第 5 頁之報表。
圖片 - https://photos.prnasia.com/prnh/20180503/212318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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