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擬P2P準入門檻3000萬 或實行杠桿管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銀監會擬定P2P準入門檻為3000萬元,可能參考目前擔保10倍的杠桿限制。知情人士稱目前擬定的監管方式實際上參考了目前對銀行的監管方式,對P2P監管而言可能過於嚴苛。
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peer是個人的意思。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
上周三,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召集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幾個P2P主要地區的省金融辦、行業協會召開有關P2P監管細則討論的閉門會議。
“一份細則完整的監管檔案已經擺在參會者的面前。”知情人士對南都記者透露,由於檔案細則已經較為完整,預計上半年推出的可能性較大。據其透露,去年底,各地P2P平臺風險事件加速爆發,特別是一些較大平臺亦暴露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銀監出臺監管細則的時間。
據悉,在此之前,監管曾在不同的場合透露出對P2P監管的思路。如必須明確終結性質、不得設立資金池、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明確資金約束機制以及加強資訊披露等。而一位靠近監管的人士對南都記者透露:“相對之前的原則,此次的條文更加具體,同時比市場預期的監管要求更高。”知情人士稱,如在對P2P監管門檻上,條文規定,準入門檻為3注冊資本3000萬元。而在高管上,要求平臺高管必須有銀行或者相關金融從業經驗。此外,還對要求P2P平臺在技術上符合一定的標準。
除了上述細則,知情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此次會議銀監對於P2P將采取較為高標準監管還體現在對P2P將采取杠桿限制管理。“條文只是寫出對P2P有杠桿限制要求,沒有寫明具體杠桿是多少倍。”一位靠近監管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但當天會上有監管人士提出,擬參考目前擔保10倍的杠桿限制。
除了杠桿限制,監管條文還對單個借款人和單個投資人在一個平台中的借款和投資比例提出一定的要求。“管理思路類似於對銀行的監管思路。”知情人士表示,同時要求,平臺定期向監管披露具體交易細節。
南都記者統計,若按目前討論中的10倍杠桿進行限制,目前規模較大的平臺幾乎均不符合規定。以昨日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陸金所的注冊資金為8.36億元,其累計待收金額為111.25億元,待收金額為注冊資金的13.3倍。差異最大的當屬紅嶺創投,其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但其待收金額達到了118.07億元,倍數將近23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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