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07/05/042.公司名稱: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活化資產運用,擬出售子公司上海元山電器工業有限公司閒置之土地廠房。6.因應措施:處分資產交易對象、價格及其他應辦事宜,將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規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