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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5/1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6/06/16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106年0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
,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1年期限屆滿前分次辦理。
二、現因發行期限將屆,故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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