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擬投資國內不動產鉅亨網新聞中心2018-05-14 07:00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05/11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新光人壽董事會決議擬投資國內不動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大中:澄清說明107年5月14日工商時報報導下一篇康那香4月營收2.75億元年減13.18% 1—4月達11.98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