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司債承銷資格有望引入分類評價管理體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7 09:20
證券時報獨家獲悉,券商公司債券承銷業務分類管理評價體系有望由“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債券承銷業務能力以及債券承銷業務質量”三大類評價指標構成。不過此分類評價管理標準,目前尚在徵求意見之中,結果還存在變數。
多名投行人士透露,監管部門之所以針對券商開展公司債券承銷業務實施分類管理,目的是切實保護債券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司債券市場秩序,防範公司債券信用風險和承銷風險。
有投行人士錶示:“以後券商從事公司債券承銷業務,需要接受分類管理評價,新規之下,赢家通吃,中小投行基本上很難擔任公司債項目主承銷商。”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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