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徵求委託書從嚴 明年元旦起實施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05-17 21:06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17) 日宣布,從嚴規範金融業委託書徵求條件,有限徵求的持股門檻限縮並調高至千分之 5,「無限徵求」門檻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 10% 以上,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顧立雄表示,鑑於金控公司、銀行及保險公司等,其營運涉及大眾存款戶及保戶權益,若持有少數股份的股東,利用委託書取得公司經營權,恐影響金融機構的穩定經營,為強化金融機構股東會委託書的使用,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委託書規則」。
顧立雄表示,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或監察人議案時,其一般徵求人持股資格,由現行繼續 1 年以上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 2 提高為千分之 5,並刪除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80 萬股以上之條件。
金融業的無限徵求部分,從現行的「個人或共同委託徵求的股東」,改為「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作為持股認定,持股門檻為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0% 以上。
若要無限徵求,無法共同委託徵求,而且個人股東除須持有發行股份總數逾 10% 達 1 年以上,並要取得金管會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的核准函,但公股排除在外,即公股可採無限徵求方式,徵求委託書。
金管會表示,就目前國內民營金控的董監持股狀況來看,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大股東持股超過 10% 以上有 7 家包括:永豐金、富邦金、國泰金、日盛金、國票金及新光金。若以新規定來看,現行這 7 家可做委託書無限徵求,只是要取得金管會大股東適格性同意函。
而中信金、台新金、開發金、玉山金這 4 家則只能做一般徵求,若要推動無限徵求時,不僅大股東持股要拉高至 10% 以上,且還要向金管會銀行局取得大股東適格性的核准函。
考量股東會召集及委託書徵求所需規劃及作業期程,為利外界因應,金管會此次修正將設定實施緩衝期,預計自 2019 年元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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