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10%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22 16:24
新華社5月22日消息,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對外發布,從2018年5月1日起,廣東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由現行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依據2015年廣東省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一類地區1895元/月,如廣州;第二類地區1510元/月,包括佛山、東莞、中山,其中,珠海為1650元/月;第三類地區1350元/月,包括汕頭、惠州、江門等;第四類地區為1210元/月,包括韶關、河源、梅州等。深圳市2017年6月開始將最低工資標準調高至2130元/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從80%調高至90%後,一類地區達到1705元/月,二類地區達到1359元/月,三類地區達到1215元/月,四類地區達到1089元/月。深圳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1917元。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 遊學是年輕人的專利? 壯世代遊學團正夯!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