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隱私新規一出 歐洲數位廣告業崩了
華爾街見聞 2018-05-28 16:35
5 月 25 日,歐盟《個人資料保護通則》(GDPR)在 28 個歐盟成員國統一正式實施。這個堪稱「史上最嚴數據保護法」才剛落地,歐洲的數字媒體和廣告行業就陷入了一片混亂。
根據美國數字媒體網站 Digiday 提供的數據,自新規生效之後,歐洲廣告需求量已經驟降了 25% 至 40%。
廣告技術供應商開始快馬加鞭地通知客戶,預計投放於谷歌的廣告需求將會大幅下滑。
近幾日,谷歌向旗下的廣告管理平台 Double Click Bid Manager 的客戶發出警告,從 5 月 25 日開始,在該公司完成相關的整合工作之前,內容發布商、廣告技術供應商和廣告主在第三方歐洲廣告位上投放 DoubleClick Bid Manager 廣告時可能遇到「短期中斷」。
Digiday 援引一位內容發布商的高管說:
營收和廣告需求預計將全面大幅下滑。
不只是谷歌遇困,很多廣告平台都遭遇了內容發布商廣告位供應的大幅減少。Digiday 援引知情人士稱,這或許是美國內容發布商從歐洲大量撤下了程序化廣告所致。比如,《今日美國報》撤下了其歐洲網站上的廣告,《紐約時報》的歐洲網站似乎也沒有出現任何程序化廣告,而像《洛杉磯時報》和《芝加哥論壇報》等公司索性關閉了它們的歐洲網站。
事實上,在新規生效的當天,谷歌和 Facebook 等科技巨頭紛紛遭到起訴,被指控強迫用戶同意共享個人數據。
起訴來自奧地利的隱私激進主義者 Max Schrems 成立的隱私權利組織 Noyb.eu。Schrems 認為這兩家公司在分享、收集用戶數據方面涉嫌違規。Schrems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處理用戶個人數據方面,上述公司採用了「強迫同意」策略讓用戶同意自己的數據被使用,否則就要面臨不可使用帳戶或帳戶被刪除的麻煩。
而事實上,根據新規要求,除非該個人數據對於提供的服務是必須的,否認要為用戶提供自由選擇。Schrems 認為,在使用用戶數據方面,Facebook 和谷歌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
如果歐洲監管機構同意這一訴訟,Facebook 和谷歌將分別面臨 39 億歐元和 37 億歐元(合計約 88 億美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發布的 GDPR 被視為歐盟里程碑式的個人隱私保護法案。與 1995 年實施的《個人數據保護指令》相比,這一版條例新增了不少對企業的要求,嚴格限制企業對個人數據的使用權,處罰力度更是空前加強,因而號稱「史上最嚴」隱私保護法案。
據環球網介紹,GDPR 的發布歐盟民眾對於個人隱私保護問題開始體驗到「自網路誕生以來的最大變革」。而且,由於 GDPR 面對的是所有在歐盟國家範圍內營運的企業機構,其影響力可以說遍及全球,其中美國所受到的衝擊尤為強烈。GDPR 因其嚴苛的懲罰標準(最高 2000 萬歐元或年度營業額的 4%)而被稱為「史上最嚴」。
『新聞來源/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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