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彰化銀行:公告本行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8-07-05 22:40第二條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7/07/052.違規情形:本行東莞分行員工向評估公司收取款項所涉缺失一案,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3.罰鍰金額:新臺幣300萬元。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5.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積極採取相關改善措施並加強落實執行。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本行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彰銀20.9-0.24%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勝麗國際:公告本公司107年度第2季合併自結獲利下一篇科懋生技6月營收1.43億元年增0.05% 1—6月達8.49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