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新技術企業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7-13 10:47
財政部公佈,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現就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所稱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規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企業。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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