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融科技法令不友善 產促會籲訂定規範並設立金融科技發展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8-17 22:59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 (簡稱產促會) 近日召開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席間理監事對台灣金融科技產業與亞洲各國比較在法令環境上仍相當不友善,因此呼籲行政院以及相關政府部會,明訂擔起 FinTech 發展大家長的角色,著手金融科技產業發展下法令與規範之配套與規劃,明白畫出紅線,同時也建議,在金管會下正式成立 「金融科技發展局」,成為金融科技產業之主管機關。
產促會表示,設立法規配套與規劃,可排除不肖詐騙或者不具專業之業者,促使產業優質化,鼓勵 FinTech 新創但免於觸法的恐懼,讓產業大步向前發展。
面對近期中國 P2P 網路借貸平台新聞,儘管此現象只發生在中國,但中國 P2P 任其野蠻生長,導致詐騙或者良莠不齊現象,造成中國民眾恐慌及損失,對於台灣是很好的借鏡。
產促會表示,台灣發展 P2P 產業只有 2 年多,方興未艾,雖然已經有銀行與 P2P 合作自律規範,但尚未產生真正的產業規範與規則;參考全球 P2P 管理機制已趨成熟,全球及亞洲各國紛紛訂定 P2P 規則或法令,產促會也敦促金管會應即刻訂定台灣的 P2P 產業規範與規則,使產業優質並正向發展,以保護台灣民眾以及優質業者,更可防止不肖業者由中國轉至台灣。
近期也傳出,由金融科技創新基地扶植推薦並獲選國際加速器國際競賽的新創團隊,受檢調認定涉及違反銀行法;或者目前台灣已推出許多的 ICO,但其目前是否違反銀行法等仍無主管單位出面釐清。
產促會認為,面對金融科技創新產業,時時充滿法令風險,此類消息傳出,更顯示台灣對於金融科技的不友善,因此產促會呼籲,行政院應該出面協調金管會、法務部以及司法院,面對金融科技創新,主動事先訂定「金融創新紅線區」,主動解釋並明白負面表列法規上認定違反的項目,同時也協調出 FinTech 創新法規主動解釋之責任主管單位,如此才能避免新創企業在釋疑無門下開始運營,後來卻被檢調視為非法,造成業者、消費者、以及產業打擊與傷害。
對於金管會成立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以及創新園區,產促會則樂觀其成,然而台灣金融科技產業主管機關是否屬於金管會,目前似乎仍無定論,產促會認為,發展台灣金融科技的創新與競爭力金管會已相當積極,建議在金管會下正式成立 「金融科技發展局」,成為金融科技產業之主管機關,並著手訂定規則與規範,使金融科技業者有所依循,避開紅線區,讓台灣金融科技,這個全球都不可忽視的核心數位產業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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