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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信用評等限制上路 4家外銀受惠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08-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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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信用評等限制上路,4家外銀受惠。(鉅亨網資料照)

基於市場供需兩端的期待,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的信用評等限制下修,今 (30) 日起正式實施,有 4 家外商金融機構因此可以在台灣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包括:法國興業銀行、花旗銀行、野村、法國外貿銀行。

證期局官員說,境外結構型商品屬於衍生性金融商品,在金融海嘯之後都被金融主管機關嚴格管控,但今年適逢雷曼兄弟金融海嘯十年,許多僅限專業投資人適用的高風險商品,開始逐步放寬,參酌市場參與者建議,為了兼顧投資人保護及回應市場需求,因此決議下修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的信用評等限制。


也就是,針對非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標的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其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的長期債務信用評等及商品發行評等,由現行 A+/A1 以上調降至 A/A2。

證期局官員表示,將信用評等調降一階至 A/A2,可擴大國際發行機構參與我國市場,並增加投資人對金融投資交易商品的選擇性。

至於如何保謢國人購買境外結構性商品的安全與權益?金管會表示,已要求信託業、證券商及保險業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受託投資、或以之為投資型保險投資標的時,應確實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規定辦理,落實認識客戶作業、商品審核、行銷過程控制(包括受理投資的限制、應盡告知義務如風險告知等、審閱期間、行銷過程應錄音等規定),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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