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控股(01041-HK)發認股權證作為顧問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9-03 09:13
林達控股(01041-HK)公布,於2018年9月2日,該公司與顧問訂立顧問協議,據此,該公司委聘顧問提供顧問服務。作為顧問服務之代價,該公司同意發行8600萬份認股權證,該等認股權證附有以每股認股權證股份0.4港元之認購價(可予調整)認購合共8600萬股認股權證股份之權利。認購權將可自認購權證發行日期起計36個月內獲行使。將予發行的認股權證股份總數將為8600萬股,佔該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4.9%及經認股權證股份擴大之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的約4.72%。發行認股權證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或同意批准認股權證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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