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本公司代子公司 VisEra Holding Company 公告處分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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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證券名稱: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精材”)普通股
2.交易日期:104/11/30~104/11/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8,939 仟股 ; NT$36.65 ; NT$328 佰萬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無。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持股10%以上之大股東。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台積公司: 92,778仟股;NT$2,237,485 佰萬元;34.5%;無。
2. 台積公司之子公司:
(1) VisEra:27,445仟股 ; NT$1,125 佰萬元 ; 10.2% ; 無。
(2) 台灣豪威:4,793仟股;NT$197 佰萬元;1.8%;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VisEra 之有價證券占母公司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0.45%及0.56%;NT$192,688 佰萬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出售台積公司本月20日購買 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 所持有之
VisEra 49.1%股權及台灣豪威100%股權後,所取得之精材股權之一部分。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其他敘明事項:
1. VisEra Holding Company (“VisEra”)
2. 台灣豪威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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