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建設用地需在出讓1年内開工 4年内竣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0-19 08:16
據新華社消息,從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17日印發執行的《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試行)》中了解到,今後5年内,深圳市主體功能為住房類建設項目應在劃撥決定書簽發之日或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内開工建設,4年内竣工。辦法旨在加強土地供應批後監管,規範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選取“建築高度”和“建築規模”兩個關鍵指標作為確定具體建設項目開工、竣工期限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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