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11-01 10:10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今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截至2018年11月30日前。
《征求意見稿》將以股票為基礎發行的存托憑證納入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收范圍。根據意見稿內容,證券交易印花稅按照成交金額的1‰繳納,該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征收。
與《暫行條例》相比,《征求意見稿》作出調整的稅率包括:一是為簡並稅率、公平稅負,減少因合同類型界定不清在適用稅率上引發的爭議,將《暫行條例》中原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適用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三。
二是考慮到國務院已決定自2018年5月起對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減征和免征印花稅,為了與現行政策保持一致,將營業賬簿適用稅率由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二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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