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投信】統一投信首檔ETF 19日開募
統一投信 2018-11-13 09:24
FANG + 指數具獨特利基 精萃五大科技新創趨勢
統一投信將發行第一檔 ETF「統一 NYSE FANG+ ETF」(股票代號 00757,簡稱統一 FANG+),追蹤的指數相當具有獨特利基,成份股為最具未來性、成長性及話題性的美國上市科技股,以尖牙股(FAANG)為核心,領域涵蓋五大科技新創商機,精選引領趨勢的高成長股,有別於一般綜合型科技指數或是單一產業領域的科技指數,統一這檔 ETF 可說是投資科技新創產業最精萃的標的。
統一 NYSE FANG+ ETF 擬任經理人袁永騰表示,基金追蹤 FANG + 指數將採取完全複製法,目前該指數成份股有十檔,以科技主流趨勢的領導廠商包括 Facebook(臉書)、Apple(蘋果電腦)、Amazon(亞馬遜)、Netflix(網飛)及 Google(谷歌)為核心,搭配其他利基型新創企業,領域橫跨 AI(人工智慧)、社群媒體、電子商務、影音串流、新能源車等,投資人只需要一檔 ETF,就能參與最主流、最強勢的科技新創商機。
袁永騰指出,美國科技股經過十月的大幅修正後,現在正是進場好時機,以 FANG + 指數為例,由於成份股具有高成長特性而能享有高本益比,今年三月時該指數本益比高達 73 倍,一度令市場擔心是否會泡沫化,然而,經過此波修正後,目前本益比為 44 倍,已回到合理區間,若以明後兩年的獲利成長來看,2019 年預估本益比僅 25 倍、2020 年預估本益比更只有 20 倍,極具吸引力。
袁永騰進一步指出,預期明年全球金融環境將會是經濟成長趨緩、美國繼續升息、美元資產優先、股市投資更看重獲利成長的情境,擁有優於市場的獲利成長動能,才足以推動個股市值持續成長,FANG + 指數未來兩年預估獲利都還有兩位數的中高成長率,2019 年為 21%、2020 年為 23%,相對的,美股標普 500 指數未來兩年獲利成長率皆為 9%,相差一倍。
綜合比較市場上針對科技股的投資商品,歸納統一 NYSE FANG+ ETF 具有五大優勢:
更領先:
FANG + 指數成分股精選最具未來性、成長性及話題性的美國上市科技股,不受限於傳統上的既定產業分類。
更精準:
檔數少,目前僅 10 檔成份股,且多為台灣投資人熟悉之企業,透明度高,指數漲跌方向及變動幅度易掌握,更有利於投資人判斷交易策略。
更直接:
平均權重計算,每檔成份股貢獻度均等,更能反應新創公司成長績效。
更多元:
有對應期貨,基金操作策略多元。投資人亦可透過期貨發現價格之特性,預判指數走勢。
更便利:
基金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投資人無須透過複委託,即可參與全球頂尖科技龍頭股的無限商機,且交易成本更低。
警語:
基金經金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或至本公司網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自行下載。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 RR5,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本基金所追蹤之標的指數其成分股檔數最低下限僅 10 檔,指數表現易受單一個股股價波動影響,並可能影響追蹤指數的基金績效表現。本基金適合承受較高風險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依金管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簽署風險預告書。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 (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本基金掛牌上市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市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 / 溢價之風險。本資料所示個股為目前指數成分股,僅供說明之用,並無推薦之意。NYSE FANG+TM 指數(NYSE FANG+TM Index) 為 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旗下公司 ICE Data Indices, LLC 負責編製,計算及維護,並授權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NYSE FANG+TM 指數是 ICE Data Indices, LLC 或其相關企業的註冊商標,並且與 NYSE FANG+TM 指數共同授權給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與統一 NYSE FANG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和基金非由 ICE Data Indices, LLC 所發起、擔保、出售或推廣。ICE Data Indices, LLC 對投資於各類證券 (尤其是基金)、信託或者指數能否追蹤一般股票市場表現的能力概不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ICE Data Indices, LLC 及其各自的第三方供應商對於指數、指數數值或其中包含的任何數據的可銷售性,或針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概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並且特此明確放棄與此相關的所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即使其曾經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ICE Data Indices, LLC 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的、間接的或隨附性的損害賠償(包括利潤損失) 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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