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祺:說明媒體刊載華祺公司107年全年獲利數字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11/27
2.公司名稱:華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6.報導內容:關於107年先探投資週刊54頁報
導本公司全年EPS有機會挑單5元....係屬
外界之推測,本公司並未並未對外界提供
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一切獲利數字,依
本公司公告為主。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於股市觀測站說明現狀。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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