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11月30日訊據環球網11月30日消息,伊朗宣布一套新版的長期石油開發合約,這套合約不再采取“買回條款”,有效期間為15至25年,允許投資者能完全回收成本,伊朗希望在國際經濟制裁解除后每年能吸引外國石油公司對伊朗投資300億美元,并達成五年共1500億美元目標。(內文詳見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