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報稅 綜所稅、遺贈稅免稅額維持8.8萬元不變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8-12-21 20:32
根據財政部公告,因消費者物價指數 (CPI) 未達相關標準,因此明年包括遺贈稅、綜所稅等相關免稅額皆與今年相同,不予調整。
明年遺贈稅各項扣除額維持不變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遺產稅、贈與稅的各項免稅額,每當遇消費者物價指數比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漲幅達 10% 以上時,則從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但因明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 10% 調整標準,因此免予調整。
在遺產稅部分,免稅額共 1200 萬元。遺產淨額 5000 萬元以下者,課徵稅率為 10%;超過 5,000 萬元至 1 億元者,課徵 500 萬元,加超過 5,000 萬元部分之 15%;超過 1 億元者,課徵 1,250 萬元,加超過 1 億元部分之 20%。
在贈與稅部分,免稅額每年 220 萬元;贈與淨額 2500 萬元以下者,課徵稅率 10%;超過 2500 萬元至 5000 萬元者課徵 250 萬元,加超過 2500 萬元部分的 15%;超過 5000 萬元者課徵 625 萬元,加超過 5000 萬元部分的 20%。
財政部表示,上述公告金額適用於 108 年所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
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維持不變
另外,108 年度綜合所得稅與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財政部表示,因上次調整後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未達 3%;基本所得額與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也因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未達 10%,因此明 (108) 年免稅額仍維持 8.8 萬元不變。
根據規定,包括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只要遇到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指數漲幅達 3% 以上,則按上漲程度調整。
四大扣除額中,明年綜所稅個人免稅額為 8.8 萬元、70 歲以上者為 13.2 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 12 萬元、配偶合併申報為 24 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為 20 萬元,皆與今年相同。
在課稅級距部分,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 54 萬元以下者,對應稅率為 5%、超過 54 萬到 121 萬者,稅率為 12%;超過 121 萬元至 242 萬元者,稅率 20%;超過 242 萬元至 453 萬元者,稅率 30%;453 萬元以上者,稅率 40%。
財政部表示,上述公告的 108 年度各項金額,將在 109 年辦理 108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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