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擬針對科技巨頭課徵數位稅
鉅亨網編譯凌郁涵 2019-02-18 17:40
據報導,紐西蘭在週一 (18 日) 表示,計劃對谷歌 (GOOGL-US)、臉書 (FB-US) 和亞馬遜 (AMZN-US) 等跨國科技公司徵收數位稅,加入全球多國欲將科技巨頭納入稅收網路的行列。
紐西蘭總理 Jacinda Ardern 表示,內閣已同意發布一份關於如何更新並修改國家稅收架構的討論文件,以確保跨國公司繳納公平的稅金。Ardern 表示:「我們目前的稅收制度對待個別納稅者不公平,對於跨國公司也是。」
紐西蘭政府在發出的聲明中表示,這些跨國高科技數位化的公司,在紐西蘭提供社交媒體網絡、交易平台和線上廣告等,但從未對於從紐西蘭消費者那裡獲得的大量收益而繳納所得稅。
紐西蘭的跨境數位服務部門預估,這些科技大廠每年在紐西蘭的收益約為 27 億紐西蘭元 (18.6 億美元)。紐西蘭財政部長 Grant Robertson 在聲明中表示,數位稅一旦開始實行,將為政府帶來大約 3,000 萬至 8000 萬紐西蘭元之間。據報導,數位服務稅 (DST) 通常按照跨國公司的總收入的 2% 至 3% 的統一費率計算。
在此之前,包括英國、西班牙、義大利、法國、奧地利和印度在內的一些國家已經制定或宣布了數位服務稅的計劃,而歐盟和澳洲也正針對數位服務稅進行研擬和討論。
目前紐西蘭的官員仍在針對稅收相關的文件和框架進行討論,報導中表示,數位服務稅的內容預計將很可能在 2019 年的 5 月份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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