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投資馬國地產 房仲:勿以短租為主要收入來源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2019-03-07 13:03
馬來西亞每年遊客流量 3000 萬人次,國人看準旅遊和經濟發展潛力,選擇到當地投資房地產,不少當地業者或投資客,開始藉網路平台,將住宅改為短期出租,信義房屋 (9940-TW) 馬國子公司提醒,就現有法律而言,在沙巴經營短租公寓屬非法行為,吉隆坡則要求線上登記。
根據現況評估,短期出租看似有利可圖,但若將目光放到未來,實則上所需的成本和維護管理,比長期出租更高,同時也難掌握租戶品質。
大馬信義總經理李杰峰分析,馬國政府未來可能進行的兩種政策方向,分別是政府將全面禁止利用住宅等單位,進行短期出租的行為;政府將限制或規範相關單位利用住宅進行短期出租,相關單位不僅須登記,也須申報短期出租的營業稅或所得稅。
馬國首都吉隆坡為最熱門旅遊區,這股旅遊熱潮,讓看好經濟發展潛力的國人前往投資置產,也吸引當地想增加收入的民眾特別感興趣,想當所謂的「包租公」或「包租婆」。
大馬信義總經理李杰峰指出,前往海外投資置產,首先要掌握當地的法規制度,目前,馬來西亞除了沙巴宣布利用住宅進行短期出租屬非法行為,其它州屬尚未明確表示,只要業主大會 (Annual General Meeting,AGM)(類似台灣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社區內之「住戶大會」) 所議決的規範不包括禁止短期出租的行為,原則上就算合法。
李杰峰表示,為了改善居住問題,大馬政府也著手研擬相關的應對政策,吉隆坡市政府於 2018 年開始要求所有經營短期出租的個人和公司企業,必須向市府在線上免費登記,若去年底尚未完成登記而擅自經營短租行為,政府可根據《2013 年分層管理法》(Strata Management Act,2013),每次最高可開罰馬幣 200 令吉 (約新台幣 1500 元) 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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