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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日立向法院提假處分 永大獨董稱不影響股東臨時會召開

財訊快報 2019-03-19 18:09


日立製作所昨天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求法院裁定禁止永大 (1507) 獨立董事於 4 月 18 日召集永大股東臨時會,以及進行股東臨時會的集會。對此,永大獨立董事陳世洋指出,目前會等法院通知再做答辯回應,對股東臨時會的召開不會有任何影響,同時目前公開收購仍在進行,也完全不會影響股東應賣權益。日立指出,陳世洋從未提出永大董事會成員違背法令或董事忠實義務的具體事證,但卻以永大董事會決議授權日立全資子公司台灣日立電梯對永大公開收購進行公開收購前盡職查核程序(DD)、否決其他兩家國際電梯業者公開收購盡職查核、行為有悖股東權益及董事忠實義務等立場,欲在 4 月 18 日召開永大股東臨時會。日立認為,這顯然具有召集程序違法的重大瑕疵,因此作為主要股東的日立,有權利透過法律行動,請求法院裁定禁止召集此次永大股東臨時會。

陳世洋提出,律盟會計師余景仁所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欠缺獨立性,主要是其擔任理律顧問,但理律又替日立出具法律意見書,事務所不獨立、個人也就不獨立,形式上不獨立就是違反獨立性。

陳世洋說,實質上有獨立性的正大會計師,也只敢出保留意見,不具獨立性做無保留意見。此外,日立對外說價格合理,並沒說獨立性及保留意見問題,違反併購特別委員會辦法第六條規定。

陳世洋表示,針對日立向法院提假處分,目前會先收到法院通知再做答辯回應,而這不會對股東臨時會的召開有任何影響。他說,這次股東臨時會採提名制,預計 3 月 11 日截止,日立若認為有瑕疵、不合法,但對獨董提名也提出自己人選,這是有弔詭情形。況且,公開收購仍在進行,股東是否要賣會自行決定,召開股東臨時會完全不會影響股東應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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